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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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于洪区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9

项目概况

(略) (略) 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97
采购需求:

灯 笼、感恩被(二种)、高档尸体净灰垫,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第一年项目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30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6号*三和大厦(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孙艺菲
电 话:024-*

公告信息

沈阳市于洪区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9

项目概况

(略) (略) 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殡仪馆殡葬用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97
采购需求:

灯 笼、感恩被(二种)、高档尸体净灰垫,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第一年项目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30分至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6号*三和大厦(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孙艺菲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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