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元)。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进行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自行勘察现场),评审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批稿)。
在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2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期限同步施工工期,直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水土保持监测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并在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http://**.cn/)”或“信用江苏(http://http://**.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 (略) 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6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圣杰,#)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开标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协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江苏省 (略) 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曹越(技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联 系 人:朱圣杰、邱海峰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2024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竞磋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元)。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进行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自行勘察现场),评审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批稿)。
在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2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期限同步施工工期,直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水土保持监测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并在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http://**.cn/)”或“信用江苏(http://http://**.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 (略) 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6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圣杰,#)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开标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协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 (略) 网站、江苏省 (略) 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曹越(技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联 系 人:朱圣杰、邱海峰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2024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竞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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