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营供水、野营供暖、野营供电野营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野营供水、野营供暖、野营供电野营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L15-W1014)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野营供水、野营供暖、野营供电野营物资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交货时间、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预算:142.*元。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裘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邓助理
办公电话:023-*
(略) 址下载附件野营供水、野营供暖、野营供电野营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L15-W1014)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野营供水、野营供暖、野营供电野营物资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交货时间、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预算:142.*元。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裘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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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邓助理
办公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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