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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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

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各竞包人:

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hzgq#)变更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2技术部分评定-企业业绩”,由原来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合同金额)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修改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合同金额)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2技术部分评定-设计总项目负责人业绩”,由原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提供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

3、本项目的红线图已更新,已重新上传至更公告的附件中,请各潜在竞包人重新下载红线图,项目以此份红线图为准。

本次变更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发包公告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发包文件、发包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发包人:湖州南 (略) 建设发展中心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4年12月19日

浙江 (略)  签于 2024/12/19 13:47:02
divDS_f1f7f6b4_07de_4fb1_902a_# 675 625.#
变更公告_1.pdf 变更后图纸.zip

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各竞包人:

旄儿港南岸(凤凰湾段)河道清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本水文站站房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hzgq#)变更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2技术部分评定-企业业绩”,由原来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合同金额)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修改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合同金额)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2技术部分评定-设计总项目负责人业绩”,由原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提供设计委托合同盖章页及关键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委托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限于#方证明材料或经盖章的报规文本或政府投资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项目。”

3、本项目的红线图已更新,已重新上传至更公告的附件中,请各潜在竞包人重新下载红线图,项目以此份红线图为准。

本次变更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发包公告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发包文件、发包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发包人:湖州南 (略) 建设发展中心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4年12月19日

浙江 (略)  签于 2024/12/19 13:47:02
divDS_f1f7f6b4_07de_4fb1_902a_# 675 625.#
变更公告_1.pdf 变更后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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