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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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略) 实际情况, (略) (略) (略) 现就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拟通过比价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价

三、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提供安检设备采购安装

四、采购需求:

(一)数量:1项,本次比价共确定1家中标人。

(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日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三)预算金额为:*.00元。

(四)评选原则:依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五、参加本次比价活动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须知: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二)比价登记:在2024年 12 月 22 日前将比价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q.com,逾期不报名者不能参加比价。

(三)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 11 点 00 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比价文件接受邮寄响应,逾期递交比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地点: (略) (略) (略) 行政五楼509采购办公室( (略) (略) 荔 (略) 50号)。

(五)比价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六)比价地点:与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地点一致。

(七)本项目采用比价选定中标人,从质量和均能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认成交候选人。

(八)响应文件资料如下:

1.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报价表。

3.响应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资料。

请将上述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密封,文件一式四份,正本1份,副本三份,正本需印“正本”字样。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渠道发布

主要媒体: (略) (略) (略) (http://**)。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敬 (略) 消息。

(十)联系方式:采购办 020-*。

附件:1、采购需求;

2、《资格条件承诺函》;

3、比价登记表;

4、供应商报价表。

(略) (略) (略)

2024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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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略) 实际情况, (略) (略) (略) 现就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拟通过比价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价

三、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提供安检设备采购安装

四、采购需求:

(一)数量:1项,本次比价共确定1家中标人。

(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日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三)预算金额为:*.00元。

(四)评选原则:依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五、参加本次比价活动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须知: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二)比价登记:在2024年 12 月 22 日前将比价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q.com,逾期不报名者不能参加比价。

(三)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 11 点 00 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比价文件接受邮寄响应,逾期递交比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地点: (略) (略) (略) 行政五楼509采购办公室( (略) (略) 荔 (略) 50号)。

(五)比价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六)比价地点:与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地点一致。

(七)本项目采用比价选定中标人,从质量和均能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认成交候选人。

(八)响应文件资料如下:

1.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报价表。

3.响应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资料。

请将上述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密封,文件一式四份,正本1份,副本三份,正本需印“正本”字样。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渠道发布

主要媒体: (略) (略) (略) (http://**)。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敬 (略) 消息。

(十)联系方式:采购办 020-*。

附件:1、采购需求;

2、《资格条件承诺函》;

3、比价登记表;

4、供应商报价表。

(略) (略) (略)

2024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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