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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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审批公示

根 (略) 发[2003]31号《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对福 (略)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予以公示。

经营场所名称:福 (略)

经营场所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 (略) 商业广场5层W1025号

许可项目: (略) 服务(网吧筹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姓名:李 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4.7.12 民族:汉

场所情况:场所面积为299㎡,拟经营电脑台数为77台,该场所具有产权证明,所处楼层为五层,没有位于居民住宅楼内,与最近的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超过200米,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设立要求,拟同意筹建。

如对上述申请许可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有存在异议或需要求听证的,请予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 (略) 文化体 (略) 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或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我局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按规定安排听证,如无异议和听证要求,我局将按规定予以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0591-*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66 (略) 文化体 (略) 场管理科 收

邮 编:*

(略) 文化体 (略)

2024年12月19日

根 (略) 发[2003]31号《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对福 (略)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予以公示。

经营场所名称:福 (略)

经营场所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 (略) 商业广场5层W1025号

许可项目: (略) 服务(网吧筹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姓名:李 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4.7.12 民族:汉

场所情况:场所面积为299㎡,拟经营电脑台数为77台,该场所具有产权证明,所处楼层为五层,没有位于居民住宅楼内,与最近的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超过200米,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设立要求,拟同意筹建。

如对上述申请许可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有存在异议或需要求听证的,请予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 (略) 文化体 (略) 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或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我局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按规定安排听证,如无异议和听证要求,我局将按规定予以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0591-*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66 (略) 文化体 (略) 场管理科 收

邮 编:*

(略) 文化体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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