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浪-清湖先进制造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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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浪-清湖先进制造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的通告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函〔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 (略) 域评估工作指引〉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193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2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大浪-清湖先进 (略) 已完成水资 (略) 域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略) 域评估成果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

  大浪-清湖先进 (略) 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在满足水资 (略) 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要求且适用告知承诺制管理的前提下,申请取水许可审批时,可不专门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其取水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04日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函〔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 (略) 域评估工作指引〉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193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2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大浪-清湖先进 (略) 已完成水资 (略) 域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略) 域评估成果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

  大浪-清湖先进 (略) 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在满足水资 (略) 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要求且适用告知承诺制管理的前提下,申请取水许可审批时,可不专门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其取水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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