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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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18-1

项目名称: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A、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 (略) 校、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投标。
B、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或者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约定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为浙江 (略) 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注册为浙江 (略) 正式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388号总部中心 (略) 10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发 (略)

地 址: (略) 行政大楼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芳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斯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总部中心 (略) 1201-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采购办

地 址: (略) (略) 8号

传 真:

联 系 人: (略) 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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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18-1

项目名称: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略) 》和《纲要草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A、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 (略) 校、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投标。
B、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或者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约定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为浙江 (略) 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注册为浙江 (略) 正式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388号总部中心 (略) 10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发 (略)

地 址: (略) 行政大楼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芳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斯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总部中心 (略) 1201-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采购办

地 址: (略) (略) 8号

传 真:

联 系 人: (略) 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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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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