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法鉴字106
(略)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法鉴字106)
(2024)湘0223法鉴字106号
根据《湖 (略) 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00时选择申请人廖忠立与被申请人张章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评估机构。在湖南省 (略) 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4年12月26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 (略) 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 (略) 域接委托任务,鉴定/评估机构要派出执业满两年的技术人员,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年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 (略) 202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 (略) 202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略) 202室电话:* 联系人:樊平
(略) 监督电话:*
标的概况
案号 | (略) | 委托事项 | 案情简要 | 其他 |
(2024)湘0223法鉴字106号 | (略) | 对被执行人张章生与案外人谭全金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攸县联星街道东街(原木器厂安居楼2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 (2018)攸县不动产权第*号】进行评估。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忠立与被执行人曾文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章生与案外人谭全金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攸县联星街道东街(原木器厂安居楼2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 (2018)攸县不动产权第*号】。现双方当事人无法就拍卖参考价达成一致,需委托进行评估。 |
(略)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法鉴字106)
(2024)湘0223法鉴字106号
根据《湖 (略) 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00时选择申请人廖忠立与被申请人张章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评估机构。在湖南省 (略) 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4年12月26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 (略) 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 (略) 域接委托任务,鉴定/评估机构要派出执业满两年的技术人员,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年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 (略) 202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 (略) 202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略) 202室电话:* 联系人:樊平
(略) 监督电话:*
标的概况
案号 | (略) | 委托事项 | 案情简要 | 其他 |
(2024)湘0223法鉴字106号 | (略) | 对被执行人张章生与案外人谭全金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攸县联星街道东街(原木器厂安居楼2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 (2018)攸县不动产权第*号】进行评估。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忠立与被执行人曾文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章生与案外人谭全金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攸县联星街道东街(原木器厂安居楼2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 (2018)攸县不动产权第*号】。现双方当事人无法就拍卖参考价达成一致,需委托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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