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2025年招商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太和镇2025年招商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推动太和镇高质量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拟将2025年招商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太和镇2025年招商宣传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包括太和镇招商资料设计制作、招商宣传视频制作、招商活动策划、布展、组织、实施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费用预算:不超过#元(含税)。
(四)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止,上午9:00-12:00、14:00-18:00。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报名申请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三)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五)信用报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 (略) 站截图为准);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太和镇招商宣传布展服务方案;
(七)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活动开展案例资料;
(八)招商宣传片制作案例资料;
(九)宣传推广计划;
(十)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
(十一)供应商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二)本次活动共选出供应商1家。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太和 (略) 22号太和镇人民政府1号楼402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太和镇经济发展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略) 太和 (略) 22号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委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020-#
十、本 (略) (略) 人民 (略) 站(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略) 人民 (略) 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 (略) (略) 人民 (略)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为推动太和镇高质量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拟将2025年招商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太和镇2025年招商宣传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包括太和镇招商资料设计制作、招商宣传视频制作、招商活动策划、布展、组织、实施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费用预算:不超过#元(含税)。
(四)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止,上午9:00-12:00、14:00-18:00。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报名申请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三)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五)信用报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 (略) 站截图为准);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太和镇招商宣传布展服务方案;
(七)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活动开展案例资料;
(八)招商宣传片制作案例资料;
(九)宣传推广计划;
(十)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
(十一)供应商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二)本次活动共选出供应商1家。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太和 (略) 22号太和镇人民政府1号楼402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太和镇经济发展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 (略) (略) 太和 (略) 22号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委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020-#
十、本 (略) (略) 人民 (略) 站(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略) 人民 (略) 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 (略) (略) 人民 (略)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略) (略) 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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