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海螺12月焊机等询价询价公告
八菱海螺12月焊机等询价采购公示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江苏 (略) 拟开展焊机等询价,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铝芯线 | 35平方(细芯)/100米 | 米 | 300 | (略) | |
2 | 焊机 | (略)ST(AC220/380智能双电压) | 台 | 4 | (略) | |
3 | (略)烷割枪 | G07-100 | 把 | 8 | (略) | |
4 | (略)烷割嘴 | G07-1003# | 颗 | 50 | (略) | |
5 | 氧气管 | φ8*3.5*60m 蓝色 | 根 | 4 | (略) | |
6 | (略)炔管 | φ8*3.5*60m 红色 | 根 | 4 | (略) |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有效期:30天;
2、交货地点:江苏 (略) 仓库或指定的使用现场,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3、交货期限:原则上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的订单后3天内交货。
4、报价品牌:买方询价函中未指定品牌,报价单位请按可供货品牌报价,并将品牌在“品牌(生产厂家)”注明。
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6、报价方式:本次报价在 (略) 报价,上传盖章报价单。 (略) 报价明细需注明品牌、单价。若出现 (略) 报价明细与盖章报价单价格不一致时,以盖章报价单所报单价为准。若盖章报价单报价总额不等于数量乘以单价,以盖章报价单的所报单价为准。
7、验收方式:以买方验收为准。
8、结算方式: 买卖双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按照买方实际验收情况,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付货款,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
三、报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其报价项目须在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单位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
3、 (略) 内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报价;
4、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价原则:
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供货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产品含税单价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后,供货价格不再调整,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询比价原则上选择除税单价最低者为预供货单位。
五、本次询价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至2024年12月20日14:30;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至2024年12月20日14:30;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
六、询价人信息:
询价单位: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经 (略) (略) 28号
开户行: (略) 建行营业部
账 号:(略)(略)
联系人:周云霞 王成
联系方式:0515-(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八菱海螺12月焊机等询价采购公示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江苏 (略) 拟开展焊机等询价,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铝芯线 | 35平方(细芯)/100米 | 米 | 300 | (略) | |
2 | 焊机 | (略)ST(AC220/380智能双电压) | 台 | 4 | (略) | |
3 | (略)烷割枪 | G07-100 | 把 | 8 | (略) | |
4 | (略)烷割嘴 | G07-1003# | 颗 | 50 | (略) | |
5 | 氧气管 | φ8*3.5*60m 蓝色 | 根 | 4 | (略) | |
6 | (略)炔管 | φ8*3.5*60m 红色 | 根 | 4 | (略) |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有效期:30天;
2、交货地点:江苏 (略) 仓库或指定的使用现场,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3、交货期限:原则上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的订单后3天内交货。
4、报价品牌:买方询价函中未指定品牌,报价单位请按可供货品牌报价,并将品牌在“品牌(生产厂家)”注明。
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6、报价方式:本次报价在 (略) 报价,上传盖章报价单。 (略) 报价明细需注明品牌、单价。若出现 (略) 报价明细与盖章报价单价格不一致时,以盖章报价单所报单价为准。若盖章报价单报价总额不等于数量乘以单价,以盖章报价单的所报单价为准。
7、验收方式:以买方验收为准。
8、结算方式: 买卖双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按照买方实际验收情况,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付货款,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
三、报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其报价项目须在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单位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
3、 (略) 内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报价;
4、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价原则:
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供货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产品含税单价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后,供货价格不再调整,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询比价原则上选择除税单价最低者为预供货单位。
五、本次询价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至2024年12月20日14:30;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至2024年12月20日14:30;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30。
六、询价人信息:
询价单位: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经 (略) (略) 28号
开户行: (略) 建行营业部
账 号:(略)(略)
联系人:周云霞 王成
联系方式:0515-(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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