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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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H)-YW*(GK)

2.项目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

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需求:

标项

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

1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部分允许进口,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元

*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地点:微信

3.方式: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8日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7室

备注: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代表非必须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快递地址: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浙江 (略) 义乌分公司收,电话:057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现场的,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名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略)

地址: (略) 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港辉、*卿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szb.net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H)-YW*(GK)

2.项目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

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需求:

标项

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

1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部分允许进口,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元

*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地点:微信

3.方式: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8日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7室

备注: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代表非必须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快递地址: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浙江 (略) 义乌分公司收,电话:057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现场的,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名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略)

地址: (略) 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港辉、*卿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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