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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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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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设备类别

备注

1

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LED屏幕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其他要求:

3.10.1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0.2近三年内提供过此类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0.3如为代理商参与,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10.5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10.5.1提供虚假资料;

3.10.5.2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3.10.5.3向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0.5.4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按照比价和报价文件订立合同。

4.比价文件书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4.1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00分至1月16日17时00分;

4.2发售方式:领取比价文件时通过邮件(邮箱地址:*@*39.com, (略) 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以下材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2.4购买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5.1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同为2024年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注:比价文件发售至提交报价文件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延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5.2递交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一式3份,1正2副)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送(寄) (略) 某部队,具体地址联系采购联系人提供。

5.3供应商购买比价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应于收到比价文件2日内反馈是否参与报价,如不参与将在2日内通知采购方,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送弃标函及比价文件。

5.4开标地点:某部队(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女士,*@*39.com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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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设备类别

备注

1

某部会商室LED大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LED屏幕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其他要求:

3.10.1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0.2近三年内提供过此类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0.3如为代理商参与,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10.5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10.5.1提供虚假资料;

3.10.5.2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3.10.5.3向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0.5.4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按照比价和报价文件订立合同。

4.比价文件书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4.1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00分至1月16日17时00分;

4.2发售方式:领取比价文件时通过邮件(邮箱地址:*@*39.com, (略) 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以下材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2.4购买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5.1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与比价评审时间同为2024年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注:比价文件发售至提交报价文件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延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5.2递交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一式3份,1正2副)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送(寄) (略) 某部队,具体地址联系采购联系人提供。

5.3供应商购买比价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应于收到比价文件2日内反馈是否参与报价,如不参与将在2日内通知采购方,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送弃标函及比价文件。

5.4开标地点:某部队(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女士,*@*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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