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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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品目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7: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曦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双拜巷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鲸虹(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79号5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曦

项目概况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JSZC-#-RWGP-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RWGP-C2024-0009

项目名称: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 (略) 理。

采购需求: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进行驱动、客户端下载,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苏采云” (略) 客服热线025-#、025-#。

请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开评标时间安排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 (略)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江苏 (略) 、南京公共 (略) 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鲸虹(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79号5楼A座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曦

电话:025-#


附件:JSZC-#-RWGP-C2024-0009采购文件.doc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响应文件格式.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品目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7: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曦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双拜巷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鲸虹(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79号5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曦

项目概况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JSZC-#-RWGP-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RWGP-C2024-0009

项目名称: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 (略) 理。

采购需求:

南京长 (略) 桥清障救援服务(2025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3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进行驱动、客户端下载,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苏采云” (略) 客服热线025-#、025-#。

请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开评标时间安排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 (略)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江苏 (略) 、南京公共 (略) 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鲸虹(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79号5楼A座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曦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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