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公示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民社〔2024〕160号)及有关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拟准予此次申报的53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编入推荐性目录或调整服务项目。同时,经对历年推荐性目录复核,有3家组织因近两个年度年检未达到合格结论等原因,将不再继续推荐。现将拟列入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155家社会组织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省民政厅社会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71—*
附件: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公示名录.xls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19日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民社〔2024〕160号)及有关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拟准予此次申报的53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编入推荐性目录或调整服务项目。同时,经对历年推荐性目录复核,有3家组织因近两个年度年检未达到合格结论等原因,将不再继续推荐。现将拟列入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155家社会组织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省民政厅社会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71—*
附件: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公示名录.xls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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