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重点园区及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采样委托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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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重点园区及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采样委托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庆市重点园区及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采样委托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略)元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服务,服务期至2025年12月。

6、服务需求:

6.1、提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自动采样系统,数量不少于10台,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配合采样,采样时长为1小时至168小时恒流采样,采样总数量不超过500个样品。

6.2、提供服务的采样器集流量控制器,应包括校准流量计、真空压力计、过滤器和计时器一体式结构、配备便携箱,恒流采样远程可自由切换。

6.3、采样系统具有苏码罐采样前自动检漏功能。

6.4、采样系统具有完整的质控功能:流量校准,流量记录。

6.5、采样系统可 (略) 络、Wifi热点、 (略) 等多种通讯方式、可由桌面PC、平板、手机远程控制及运行数据查询下载。

6.6、采样系 (略) 经过熔融硅 (略) 理,避免吸附,外部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适合户外使用。

6.7、采样系统支持定位功能,记录采样位置信息;配置物联卡,至少满足 (略) 络流量。

6.8、采样系统配置大容量电池、满足7天待机、24小时采样需求,并提供太阳能板供电。

6.9、服务期间,提供全天24小时随时采样服务。

6.10、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7、服务评价:采购人每半年时开展1次服务考核评价,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投标人应退还尚未开始的服务费用。

8、本项目服务期满,服务质量优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2年。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2、近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需求的服务承诺书。

4、报价函

5、投标文件应袋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时整。

3、地点: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相关投标单位由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现场,邮寄地址: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超过时间的不再受理。

五、评标方式与时间

1、评审工作由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审查资格条件、报价范围、任务内容和工作承诺、文件规范性等方面内容,不符合条件的视为废标。

2、本公告的内容要全部响应,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采取在符合条件的投标方中选定最低价者中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

6、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整。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70%,项目设备系统到位和人员确定后,支付价款的2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余款。

七、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联系人:周工

3、电话:0556-(略)

4、地址: (略) (略) 皖江大道10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庆市重点园区及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采样委托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略)元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服务,服务期至2025年12月。

6、服务需求:

6.1、提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远程自动采样系统,数量不少于10台,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配合采样,采样时长为1小时至168小时恒流采样,采样总数量不超过500个样品。

6.2、提供服务的采样器集流量控制器,应包括校准流量计、真空压力计、过滤器和计时器一体式结构、配备便携箱,恒流采样远程可自由切换。

6.3、采样系统具有苏码罐采样前自动检漏功能。

6.4、采样系统具有完整的质控功能:流量校准,流量记录。

6.5、采样系统可 (略) 络、Wifi热点、 (略) 等多种通讯方式、可由桌面PC、平板、手机远程控制及运行数据查询下载。

6.6、采样系 (略) 经过熔融硅 (略) 理,避免吸附,外部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适合户外使用。

6.7、采样系统支持定位功能,记录采样位置信息;配置物联卡,至少满足 (略) 络流量。

6.8、采样系统配置大容量电池、满足7天待机、24小时采样需求,并提供太阳能板供电。

6.9、服务期间,提供全天24小时随时采样服务。

6.10、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7、服务评价:采购人每半年时开展1次服务考核评价,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投标人应退还尚未开始的服务费用。

8、本项目服务期满,服务质量优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2年。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2、近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需求的服务承诺书。

4、报价函

5、投标文件应袋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时整。

3、地点: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相关投标单位由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现场,邮寄地址: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超过时间的不再受理。

五、评标方式与时间

1、评审工作由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审查资格条件、报价范围、任务内容和工作承诺、文件规范性等方面内容,不符合条件的视为废标。

2、本公告的内容要全部响应,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采取在符合条件的投标方中选定最低价者中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

6、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整。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70%,项目设备系统到位和人员确定后,支付价款的2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余款。

七、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联系人:周工

3、电话:0556-(略)

4、地址: (略) (略) 皖江大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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