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标段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标段招标公告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SYS-1标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GL-(略)
1.招标条件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
本项 (略) (略) 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 (略) (略) 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 (略) 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 (略) 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米,单侧 (略) 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略))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 (略) 、 (略) 3处,匝道收费 (略) 、主线收 (略) 、 (略) 5处、 (略) 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 (略) 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 (略) ,路面设计为水 (略) 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 (略) 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心试验室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检测和检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人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检测工作,本项目拟建设1个主试验室和1个功能完全的分试验室;
(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质量检测体系;
(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
(4)对外委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
(6)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科研课题的质量检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HYSYS-1标段。
计划工期:2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
合同估算价:2998.(略)元。
2.3其他:计划工期指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本次招标暂定服务期限为219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湖北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沪 (略) G50排湖收费站 | 地址: | (略) (略) (略) 16 (略) 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人: | 肖聪 |
电话: | 0728-(略) | 电话: | 027-(略) |
2024年12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HYSYS-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工程(略)级质量检测资质或 (略) 工程综合(略)级试验检测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YSYS-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YSYS-1 | 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 (略)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HYSYS-1 | 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
分试验室主任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
质量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HYSYS-1 |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略)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工程(略)级质量检测资质或 (略) 工程综合(略)级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 (略)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D级;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2 | 主要人员要求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2)分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略)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4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10)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11)为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 | |
15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分项限价(如有)。 | |
17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规定。 | |
18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
19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2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 (略)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 (略) 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SYS-1标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GL-(略)
1.招标条件
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 (略)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
本项 (略) (略) 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 (略) (略) 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 (略) 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 (略) 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 (略) 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42米,单侧 (略) 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略))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 (略) 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 (略) 、 (略) 3处,匝道收费 (略) 、主线收 (略) 、 (略) 5处、 (略) 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 (略) 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 (略) ,路面设计为水 (略) 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 (略) 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心试验室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检测和检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人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检测工作,本项目拟建设1个主试验室和1个功能完全的分试验室;
(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质量检测体系;
(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
(4)对外委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
(6)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科研课题的质量检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HYSYS-1标段。
计划工期:2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
合同估算价:2998.(略)元。
2.3其他:计划工期指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本次招标暂定服务期限为219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湖北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沪 (略) G50排湖收费站 | 地址: | (略) (略) (略) 16 (略) 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人: | 肖聪 |
电话: | 0728-(略) | 电话: | 027-(略) |
2024年12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HYSYS-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工程(略)级质量检测资质或 (略) 工程综合(略)级试验检测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YSYS-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YSYS-1 | 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 (略)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HYSYS-1 | 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
分试验室主任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
质量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HYSYS-1 |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略)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工程(略)级质量检测资质或 (略) 工程综合(略)级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 (略)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D级;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2 | 主要人员要求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2)分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担任过1个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 (略) 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略)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4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10)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11)为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 | |
15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分项限价(如有)。 | |
17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规定。 | |
18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
19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2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 (略)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 (略) 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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