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价格监测预警平台技术服务采购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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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价格监测预警平台技术服务采购比选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价格监测预警平台技术服务采购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有关规定,我委面向社会对西 (略)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略) 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38.*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略) 软件,含民生商品价格数据采集服务、价格共享信息交互服务、平台业务运行状况巡检服务、业 (略) 理服务、报表定制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突发事件应急服务、软件升级服务、系统数据维护及备份服务等。

2.西藏特色商品价格指数开发应用服务、平台APP扩能升级服务、非学科培训机构价格监测模块开发服务、城镇公用事业价格监测模块开发服务、价格监测预警监控屏采购安装等。

3.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参选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和投标报价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

(一)评选方式:比选,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二)评选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四、公告时间及地点

1.接受潜在响应人报名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工作日期间,9:30—13:00;15:30—18:00。请在12月25日18:00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递交不再受理。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即自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

3.申报材料(含电子版) (略) (略) 22号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综合楼2212办公室(价格监测中心)。

五、联系方式

西 (略) 价格监测中心

电话:0891—*

附件:1.西 (略) (略) 技术服务采购

需求

2.西 (略) (略) 技术服务应征

文件



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3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价格监测预警平台技术服务采购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有关规定,我委面向社会对西 (略) (略)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略) 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38.*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略) 软件,含民生商品价格数据采集服务、价格共享信息交互服务、平台业务运行状况巡检服务、业 (略) 理服务、报表定制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突发事件应急服务、软件升级服务、系统数据维护及备份服务等。

2.西藏特色商品价格指数开发应用服务、平台APP扩能升级服务、非学科培训机构价格监测模块开发服务、城镇公用事业价格监测模块开发服务、价格监测预警监控屏采购安装等。

3.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参选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和投标报价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略) 站查询截图)。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

(一)评选方式:比选,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二)评选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四、公告时间及地点

1.接受潜在响应人报名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工作日期间,9:30—13:00;15:30—18:00。请在12月25日18:00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递交不再受理。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即自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

3.申报材料(含电子版) (略) (略) 22号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综合楼2212办公室(价格监测中心)。

五、联系方式

西 (略) 价格监测中心

电话:0891—*

附件:1.西 (略) (略) 技术服务采购

需求

2.西 (略) (略) 技术服务应征

文件



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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