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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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拟对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略) 伙食保障社会化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1,*,*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不设置最高限价,按实际结算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按当月实际保障总人数每人每天11元*(1-下浮率)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五、质疑渠道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邹助理

电话:0517-*;*

邮箱:*@*q.com

(略) 址下载附件
, (略) ,淮安,0517-

我部拟对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略) 伙食保障社会化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1,*,*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不设置最高限价,按实际结算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按当月实际保障总人数每人每天11元*(1-下浮率)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五、质疑渠道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邹助理

电话:0517-*;*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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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淮安,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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