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拟对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略) 伙食保障社会化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1,*,*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不设置最高限价,按实际结算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按当月实际保障总人数每人每天11元*(1-下浮率)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五、质疑渠道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邹助理
电话:0517-*;*
邮箱:*@*q.com
(略) 址下载附件我部拟对伙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略) 伙食保障社会化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1,*,*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不设置最高限价,按实际结算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按当月实际保障总人数每人每天11元*(1-下浮率)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 (略)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五、质疑渠道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邹助理
电话:0517-*;*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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