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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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9

项目概况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国有昌图县付家机械林场林地总面积13.#亩,现有杨树中、幼龄林面积#多亩,有樟子松中、幼龄林面积#多亩,这些林分大多数都没有进行过抚育,因为杨树的株距非常小,已经严重影响了林木的生长,并存在一定的森林防火隐患。为了改善林木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质量、丰富森林生态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保障功能。按照 (略)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要求,2024年计划对4400亩杨树的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主要采取抚育间伐、修枝方式),以精准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二、设计任务量:

2024年设计抚育面积为4400亩,涉及6个分场,39个林班的88个小班,树种均为杨树。其中:长发分场1111亩,新立分场998亩,山河分场593亩,种子林分场254亩,宝龙分场736亩,前进分场738亩。

三、设计依据:

(略) 《“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

《森林抚育规程》GB/T#-2015

《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30年)》

《辽宁省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方案(2023-2030年)》

《 (略) 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估算指南(试行)》

《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 706-2013)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辽林字〔2017〕33号)

四、设计原则

1、透光伐

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在天然林中清除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藤蔓与影响目的树种幼树生长的萌芽条、上层残留木及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调节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在人工纯林中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其方式为“全面透光伐”,完成后,需将剩余物全部清除出林外。

2、生长伐

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由于拟采取“生长伐”的森林,基本上是同龄纯林,因而采用抚育间伐的方式为“下层抚育间伐”,去劣留优,去小留大,去密留疏,去下留上。完成后,应将抚育间伐的木材及剩余物全部清除出林外。

五、主要技术要求:

(一)抚育采伐

1、抚育类作业采伐木挂号数量必须与设计采伐数量相一致。挂号时必须坚持“砍小留大、密间稀留”的原则,坚持病死木优先的原则,坚决避免“拔大毛”,严禁更改标准地内的挂号采伐木。

2、严禁越界采伐。不完全作业的小班不允许越过作业线采伐,不允许采伐作业线上的林木。

3、抚育类作业严禁采伐无挂号木。作业时要按照方位顺序采伐小班挂号木,严禁在小 (略) 进行生产作业。

4、采伐木伐根高度不能超过5公分,要求伐根面要平整。不能有斜面、打绊子现象。

5、抚育类作业小班木材造材、归楞、装车运输时必须要有分场技术员在作业现场,否则视为违规作业。

(二)修枝

1、一般修枝可修到树冠 (略) ,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1/2,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1/3。

2、作业时,切口要平滑,枝桩高小于枝径的1/3,在不劈裂和损伤树皮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枝桩高度。

3、地脚枝要清理干净。

4、小班范围内修枝要彻底。

5、修剪下来的树枝要及时清理出林地。

6、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对作业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7、修枝作业施工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技术纠正,确保作业质量。

六、施工作业时间:

中幼龄林抚育工程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要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严禁超期限施工作业,避免对林木的生长造成影响和破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图县林 (略)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辽宁农村 (略) 昌图站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瑞
电 话:#

公告信息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9

项目概况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国有昌图县付家机械林场林地总面积13.#亩,现有杨树中、幼龄林面积#多亩,有樟子松中、幼龄林面积#多亩,这些林分大多数都没有进行过抚育,因为杨树的株距非常小,已经严重影响了林木的生长,并存在一定的森林防火隐患。为了改善林木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质量、丰富森林生态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保障功能。按照 (略)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要求,2024年计划对4400亩杨树的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主要采取抚育间伐、修枝方式),以精准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二、设计任务量:

2024年设计抚育面积为4400亩,涉及6个分场,39个林班的88个小班,树种均为杨树。其中:长发分场1111亩,新立分场998亩,山河分场593亩,种子林分场254亩,宝龙分场736亩,前进分场738亩。

三、设计依据:

(略) 《“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

《森林抚育规程》GB/T#-2015

《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30年)》

《辽宁省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方案(2023-2030年)》

《 (略) 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估算指南(试行)》

《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 706-2013)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辽林字〔2017〕33号)

四、设计原则

1、透光伐

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在天然林中清除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藤蔓与影响目的树种幼树生长的萌芽条、上层残留木及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调节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在人工纯林中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其方式为“全面透光伐”,完成后,需将剩余物全部清除出林外。

2、生长伐

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由于拟采取“生长伐”的森林,基本上是同龄纯林,因而采用抚育间伐的方式为“下层抚育间伐”,去劣留优,去小留大,去密留疏,去下留上。完成后,应将抚育间伐的木材及剩余物全部清除出林外。

五、主要技术要求:

(一)抚育采伐

1、抚育类作业采伐木挂号数量必须与设计采伐数量相一致。挂号时必须坚持“砍小留大、密间稀留”的原则,坚持病死木优先的原则,坚决避免“拔大毛”,严禁更改标准地内的挂号采伐木。

2、严禁越界采伐。不完全作业的小班不允许越过作业线采伐,不允许采伐作业线上的林木。

3、抚育类作业严禁采伐无挂号木。作业时要按照方位顺序采伐小班挂号木,严禁在小 (略) 进行生产作业。

4、采伐木伐根高度不能超过5公分,要求伐根面要平整。不能有斜面、打绊子现象。

5、抚育类作业小班木材造材、归楞、装车运输时必须要有分场技术员在作业现场,否则视为违规作业。

(二)修枝

1、一般修枝可修到树冠 (略) ,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1/2,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1/3。

2、作业时,切口要平滑,枝桩高小于枝径的1/3,在不劈裂和损伤树皮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枝桩高度。

3、地脚枝要清理干净。

4、小班范围内修枝要彻底。

5、修剪下来的树枝要及时清理出林地。

6、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对作业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7、修枝作业施工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技术纠正,确保作业质量。

六、施工作业时间:

中幼龄林抚育工程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要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严禁超期限施工作业,避免对林木的生长造成影响和破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图县林 (略)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辽宁农村 (略) 昌图站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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