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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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招标公告

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 (略) 以隆发科审〔2024〕32号文件《关于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项目概况及规模: (略) 涉及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26.5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含勘察)服务期限:中标后2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直至最终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3 (略)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略)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提交。

6.2 履约保证金:不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于映桃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泰康街(略)1号隆基商务大厦20楼2013室

联系人:钱彬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2月20日


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初步设计(含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 (略) 以隆发科审〔2024〕32号文件《关于葫芦河支流好水川河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林草生态修复单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项目概况及规模: (略) 涉及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26.5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含勘察)服务期限:中标后2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直至最终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3 (略)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略)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提交。

6.2 履约保证金:不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于映桃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泰康街(略)1号隆基商务大厦20楼2013室

联系人:钱彬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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