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陕西省中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 (略) 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岐黄学者,培养一批引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中医药领军人才。本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岐黄学者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申报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 (略) 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申报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 (略) 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请填写《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临床型见附件2,科研型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医院对照岐黄学者遴选条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推荐报送至陕西省中 (略) 进行复审和遴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12月23日(周一)12:00前将《项目推荐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版报 (略) (509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为word版,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整合为PDF版)*@*q.com。
联系人:秦静 联系电话:3240
附件: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陕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陕西省中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 (略) 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岐黄学者,培养一批引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中医药领军人才。本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岐黄学者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申报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 (略) 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申报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 (略) 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请填写《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临床型见附件2,科研型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医院对照岐黄学者遴选条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推荐报送至陕西省中 (略) 进行复审和遴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12月23日(周一)12:00前将《项目推荐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版报 (略) (509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为word版,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整合为PDF版)*@*q.com。
联系人:秦静 联系电话:3240
附件: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陕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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