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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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控制审核价为(略)元,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以招标控制价下浮8%-12%(K值为8%-12%),具体以开标现场抽取为准。中标价根据现场抽取的K值,以招标控制价下浮相应的K值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监测设施布设、节水宣传工程、 (略) 建设、改造灌溉设施(灌溉系统)2项、新建水量计量设施3套、墒情监测设施3套、视频监控设施12套、水质监测设施3套、气象监测设施1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招标项目工程控制价为(略)元,K值8-12,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基准价为(略)*(1-K)。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略))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 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 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60 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平潭综 (略) (略) (略) 岚金井管〔2024〕29 号)。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报名参加投(竞)标的单位多于10家的,在参加投标的所有单位中,选定项目报价下浮率最接近K值的10家单位; 若参加投(竞)标的单位3家(含)--10家(不含)的,则全部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经资格审核专家进行投标资格审核后,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二、三顺序中标候选单位;少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开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89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中国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晋 (略)

地址: (略) 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322-2号601室,邮编:(略)

电子邮箱: /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 (略) (略) (略)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联系电话:0591-(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控制审核价为(略)元,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以招标控制价下浮8%-12%(K值为8%-12%),具体以开标现场抽取为准。中标价根据现场抽取的K值,以招标控制价下浮相应的K值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村水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建设工程,监测设施布设、节水宣传工程、 (略) 建设、改造灌溉设施(灌溉系统)2项、新建水量计量设施3套、墒情监测设施3套、视频监控设施12套、水质监测设施3套、气象监测设施1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招标项目工程控制价为(略)元,K值8-12,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基准价为(略)*(1-K)。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略))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 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 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2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60 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平潭综 (略) (略) (略) 岚金井管〔2024〕29 号)。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报名参加投(竞)标的单位多于10家的,在参加投标的所有单位中,选定项目报价下浮率最接近K值的10家单位; 若参加投(竞)标的单位3家(含)--10家(不含)的,则全部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经资格审核专家进行投标资格审核后,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二、三顺序中标候选单位;少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开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89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中国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晋 (略)

地址: (略) 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322-2号601室,邮编:(略)

电子邮箱: /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 (略) (略) (略)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联系电话:05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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