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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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 JSZC-(略)-YZSJ-G2024-002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省 (略) ”“ (略) (略) ”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YZSJ-G2024-0028

项目名称: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47.(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0.(略)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略) 分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省 (略) ”“ (略) (略) ”上获取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 (略) 、 (略) 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 (略) (http://**)”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 (略) 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略)。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6、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 (略) ”、“ (略) (略) ”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龙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龙虬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建苑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33号-6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 (略)

项目概况

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 JSZC-(略)-YZSJ-G2024-002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省 (略) ”“ (略) (略) ”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YZSJ-G2024-0028

项目名称:高邮大虾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提升及越冬养殖试验示范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47.(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0.(略)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略) 分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省 (略) ”“ (略) (略) ”上获取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 (略) 、 (略) 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 (略) (http://**)”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 (略) 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略)。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6、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 (略) ”、“ (略) (略) ”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龙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龙虬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建苑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33号-6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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