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的公告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澄迈县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根据《澄迈县 (略) 关于印发澄迈县 2024 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农字〔2024〕298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公开招募大丰镇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大丰镇境内。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利用专用设备将秸秆压缩成型制成现代化清洁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可用于生活生产的清洁能源,有效代替传统煤炭。
(二)形成不少于1套秸秆技术规程,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等,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基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可以集成成套秸秆技术规程,可举办现场观摩会议,能在大丰镇内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项目,择优选取大丰镇境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需同步提供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2.其他申报主体要求材料;
3.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需逐页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份)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递交纸质申报资料,逾期不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澄迈县大丰 (略) 内
(三)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为做好澄迈县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根据《澄迈县 (略) 关于印发澄迈县 2024 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农字〔2024〕298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公开招募大丰镇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大丰镇境内。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利用专用设备将秸秆压缩成型制成现代化清洁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可用于生活生产的清洁能源,有效代替传统煤炭。
(二)形成不少于1套秸秆技术规程,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等,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基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可以集成成套秸秆技术规程,可举办现场观摩会议,能在大丰镇内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项目,择优选取大丰镇境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需同步提供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2.其他申报主体要求材料;
3.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需逐页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份)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递交纸质申报资料,逾期不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澄迈县大丰 (略) 内
(三)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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