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侧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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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侧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广州珠江住房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 (略) 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承担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 (略) 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场地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工程保修等)。具体如下:
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通过、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略) 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拆除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路面收集)、110KV高压电缆保护等的施工工作,并确保符 (略) (略) 接收标准要求。
(2)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的竣工验收手续。
(3)负责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工作。
(4)配合进行场地移交工作。
(5)做好本项目的结算编制、送审工作。
(6)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为¥*.51元,综合单价限价见采购文件格式3工程量清单。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7元,暂列金额¥*.07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 (略) 理。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报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则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核准延期的证明资料)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 (略) 、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5)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 (略) 招标采购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 (略) 会议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建成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

采购方:广州珠江住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建成 (略)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广东, (略) , (略) ,广州,020-


广州珠江住房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 (略) 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承担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北 (略) 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场地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工程保修等)。具体如下:
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通过、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略) 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拆除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路面收集)、110KV高压电缆保护等的施工工作,并确保符 (略) (略) 接收标准要求。
(2)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的竣工验收手续。
(3)负责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工作。
(4)配合进行场地移交工作。
(5)做好本项目的结算编制、送审工作。
(6)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为¥*.51元,综合单价限价见采购文件格式3工程量清单。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7元,暂列金额¥*.07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 (略) 理。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报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则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核准延期的证明资料)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 (略) 、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5)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 (略) 招标采购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 (略) 会议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建成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嘉业大厦22楼

采购方:广州珠江住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建成 (略)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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