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电梯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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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电梯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24-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电梯维修,招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辖范 (略) 的电梯维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项目地点: (略) (略)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24年12月20 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9日9时30分,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长宁南街203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会议室

联 系 人:赵广龙

电话:*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24-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电梯维修,招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辖范 (略) 的电梯维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项目地点: (略) (略)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24年12月20 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9日9时30分,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长宁南街203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锦江 (略) 城 (略) 一楼商企会议室

联 系 人:赵广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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