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集并中心新材料仓储物流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砂石集并中心(新材料仓储物流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砂石集并中心(新材料仓储物流园)(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水利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智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小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新材料仓储物流园,总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34㎡,新增精品料分筛设施、加工、检测和生产辅助设备等;配 (略) 、停车场、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价:*.*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中所有专项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确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说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须具有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报);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 (略) 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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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
备注: |
砂石集并中心(新材料仓储物流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砂石集并中心(新材料仓储物流园)(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水利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智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小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新材料仓储物流园,总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34㎡,新增精品料分筛设施、加工、检测和生产辅助设备等;配 (略) 、停车场、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价:*.*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中所有专项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确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说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须具有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报);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 (略) 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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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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