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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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项目所在地:四川 凉山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拟对“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6.(略)元;

四、拟采购项目概述:凉山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医疗“三监管”系统)上线至今运行稳定,为我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信息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障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通过公开招采的方式确定了服务商(四川 (略) )从 2018 年开始建设医疗“三监管”系统和运维工作,服务商提供了系统的实施部署、数据迁移、功能定制开发、用户培训、系统安全管理及日常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经各方论证,采用原服务商的服务能最大程度保障我单位系统使用及完善的连续性、一致性,便于做好后期的运维服务。

2、服务商(四川 (略) )为我单位配备了专业技术支撑团队进行服务,建立了固定的沟通联系渠道提供了 7*24 小时不间断的系 (略) 理服务。在项目建设初期多次现场调研系统建设需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业务的实施方案,对系统进行了个性化定制开发,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本次采购的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原服务商拥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详见附件) 及源代码,根据目前本单位业务发展及工作的实际情况,系统仍有继续优化完善或增加功能模块的需求,若更换服务商,可能会导致没有源代码不能继续进行系统的功能开发以及数据迁移失败,造成系统的可用性、连续性的使用风险,影响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3、如更换为其他同类的产品,势必会重新进行系统的实施部署、数据迁移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继续采购四川 (略) 的运维服务,一方面能保证医疗“三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能极大的利用项目前期的建设成果,以低成本的投入来达到高效率的运维服务。

综上所述: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之情形,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原 (略) 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3 号银海芯座B座9楼903号

八、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其中包含: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给采购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地 址:凉山彝族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略)

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项目所在地:四川 凉山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拟对“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6.(略)元;

四、拟采购项目概述:凉山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医疗“三监管”系统)上线至今运行稳定,为我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信息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障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凉山州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通过公开招采的方式确定了服务商(四川 (略) )从 2018 年开始建设医疗“三监管”系统和运维工作,服务商提供了系统的实施部署、数据迁移、功能定制开发、用户培训、系统安全管理及日常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经各方论证,采用原服务商的服务能最大程度保障我单位系统使用及完善的连续性、一致性,便于做好后期的运维服务。

2、服务商(四川 (略) )为我单位配备了专业技术支撑团队进行服务,建立了固定的沟通联系渠道提供了 7*24 小时不间断的系 (略) 理服务。在项目建设初期多次现场调研系统建设需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业务的实施方案,对系统进行了个性化定制开发,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本次采购的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原服务商拥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详见附件) 及源代码,根据目前本单位业务发展及工作的实际情况,系统仍有继续优化完善或增加功能模块的需求,若更换服务商,可能会导致没有源代码不能继续进行系统的功能开发以及数据迁移失败,造成系统的可用性、连续性的使用风险,影响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3、如更换为其他同类的产品,势必会重新进行系统的实施部署、数据迁移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继续采购四川 (略) 的运维服务,一方面能保证医疗“三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能极大的利用项目前期的建设成果,以低成本的投入来达到高效率的运维服务。

综上所述: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之情形,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原 (略) 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3 号银海芯座B座9楼903号

八、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其中包含: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给采购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地 址:凉山彝族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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