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海螺采矿选矿废渣粉末二次招标信息公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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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海螺采矿选矿废渣粉末二次招标信息公示招标公告

临夏海螺采矿选矿废渣(粉末)二次

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采矿选矿废渣(粉末)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矿选矿废渣(粉末)招标;

二、招标人:临夏 (略) ;

三、招标标的物、质量指标,需求量、合同期限:

1.标的内容:

标段

标的物

交货地点

暂定需求量

合同期限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采矿选矿废渣(粉末)

临夏海螺混合材堆场

2.#吨

2025年1月18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200.00

1.00

备注:暂定需求量为暂估需求量。

2、质量标准:

采矿选矿废渣(粉末):MB值≤1.4%、水分≤2.0%。

四、交货地点:临夏海螺混合材堆场。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本次招标针对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及符合招标质量要求的资源渠道进行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明确其货源地,同时提供证明其供货能力的支撑性材料(如货源地的包销合同、直供合同或与包销商签订的合同等)。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齐全,营业范围涉及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类似材料,并能提供本单位或者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格、合法、有效)。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投标人在海螺水 (略) (略) 中存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招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5.招标方对未经调研的投标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取样,如投标方不予配合,则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6.为满足环保管控要求,承运车辆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7、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8、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10、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2月27日10:00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2月27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张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无

3、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临夏 (略)

2024年12月17日


报名进入:http://**
,安徽

临夏海螺采矿选矿废渣(粉末)二次

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采矿选矿废渣(粉末)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矿选矿废渣(粉末)招标;

二、招标人:临夏 (略) ;

三、招标标的物、质量指标,需求量、合同期限:

1.标的内容:

标段

标的物

交货地点

暂定需求量

合同期限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采矿选矿废渣(粉末)

临夏海螺混合材堆场

2.#吨

2025年1月18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200.00

1.00

备注:暂定需求量为暂估需求量。

2、质量标准:

采矿选矿废渣(粉末):MB值≤1.4%、水分≤2.0%。

四、交货地点:临夏海螺混合材堆场。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本次招标针对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及符合招标质量要求的资源渠道进行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明确其货源地,同时提供证明其供货能力的支撑性材料(如货源地的包销合同、直供合同或与包销商签订的合同等)。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齐全,营业范围涉及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类似材料,并能提供本单位或者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格、合法、有效)。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投标人在海螺水 (略) (略) 中存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招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5.招标方对未经调研的投标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取样,如投标方不予配合,则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6.为满足环保管控要求,承运车辆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7、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8、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10、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2月27日10:00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2月27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张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无

3、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临夏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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