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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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生态示范路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RD(2024)09号

致: (略) 、川源(福建) (略) 、金光道(福建) (略) 、 (略) 、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清流县 (略) 、 (略) 、福建巴洛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已由清交党组纪要[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 (略) 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 (略) 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广睿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2项目的规模:工程造价为(略)元;

2.3招标控制价:(略)元;其中暂列金(略)元;K的取值范围均为:1 %(含)~ 6%(不含);步距为:0.01 %;从 1.00%~ 5.99%;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4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20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广睿达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号楼109号店)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 (略) 开标室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 (略) 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 (略) 养护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 (略) (县 (略) 三楼)

电 话: 0598-(略)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号楼109号

电 话:(略)

联系人:罗女士

监督单位:清流县 (略)

监督电话:0598-(略)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 (略) 。

帐 号:(略)(略)。

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RD(2024)09号

致: (略) 、川源(福建) (略) 、金光道(福建) (略) 、 (略) 、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清流县 (略) 、 (略) 、福建巴洛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已由清交党组纪要[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 (略) 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 (略) 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广睿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2项目的规模:工程造价为(略)元;

2.3招标控制价:(略)元;其中暂列金(略)元;K的取值范围均为:1 %(含)~ 6%(不含);步距为:0.01 %;从 1.00%~ 5.99%;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4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X786嵩灵线元山至嵩口 (略) 提升工程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20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广睿达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号楼109号店)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 (略) 开标室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 (略) 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 (略) 养护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 (略) (县 (略) 三楼)

电 话: 0598-(略)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号楼109号

电 话:(略)

联系人:罗女士

监督单位:清流县 (略)

监督电话:0598-(略)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 (略) 。

帐 号:(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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