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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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

招标公告

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招标人为海宁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全域(详见清单编制说明中树障分布情况表);

2.2建设规模: 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树木修剪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安费:约 *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树木修剪冠状合理(不得砍伐式修剪),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之间矛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 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 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 (略) (略) 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 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2月 20 日至2024年12月 31 日15时30分止, 通过“海 (略) ”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 CA 锁及未注册的单 位,请参照《 (略) 公 (略) 主体注册及 CA 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 (略) ”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 (略) 相对应栏目 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49 号 地 址: (略) (略) 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祖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监 督: (略) 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地 址: (略) 长安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2024年 12 月20 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招标人为海宁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全域(详见清单编制说明中树障分布情况表);

2.2建设规模: 2025年长安镇、高新区电力线路下绿化修剪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树木修剪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安费:约 *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树木修剪冠状合理(不得砍伐式修剪),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之间矛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 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 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 (略) (略) 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 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2月 20 日至2024年12月 31 日15时30分止, 通过“海 (略) ”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 CA 锁及未注册的单 位,请参照《 (略) 公 (略) 主体注册及 CA 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 (略) ”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 (略) 相对应栏目 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长 (略) 49 号 地 址: (略) (略) 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祖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监 督: (略) 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地 址: (略) 长安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2024年 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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