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公开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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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公开询价函

各询价供应商:

第一章 询价公告

西双版纳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拟对单位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对单位所 (略) (略) 38号,综合办公楼一楼5间办公用房(编号:A11-A15)面积为:220.1㎡修缮改造成教学场地和教室的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 求的法人;

3.2具有相应企业合规资质;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澄清答疑:所有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供应商可及时与单位联系,报价函提交截止日前均可答疑。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充分了解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原则:

5.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评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 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该供 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 组成部分。

5.2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按无 (略) 理:

5.2.1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5.2.2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

5.3若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继续进行。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00

7.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

8.报价函递交方式:加盖公司公章的电子版文件,截止日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于递交当日寄送西双版纳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略) (略) 38号)。

9.服务期:签订可研报告编制合同10日内提交合格的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具体开始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10.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教室修缮改装前期经费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合同价款。

11.报名:

11.1本项目无需报名,在规定的报价函递交时间内递交报 价函。

联系人及电话:祖文藻 电话:0691-(略)

手机:(略); 电子邮箱:*@*26.com


第二章 询价须知

1 . 报价函构成:

1.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格式内容要求附后。

1.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应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1.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要求:

2.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2.4报价需注明完成服务的时间。

3.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电子版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邮箱。否则,有可能按无效报价函而被拒绝接收。

4.签订合同

在询价结果公告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服务内容及相关技术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我单位开展所属教室修缮改装工作。

2.其他要求

应向采购人提交通过采购人确认或备案的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1份(电子版)。

第四章 报价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格式

表格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表格相关格式.doc



西双版纳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4年12月19日


各询价供应商:

第一章 询价公告

西双版纳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拟对单位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对单位所 (略) (略) 38号,综合办公楼一楼5间办公用房(编号:A11-A15)面积为:220.1㎡修缮改造成教学场地和教室的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 求的法人;

3.2具有相应企业合规资质;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澄清答疑:所有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供应商可及时与单位联系,报价函提交截止日前均可答疑。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充分了解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原则:

5.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评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 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该供 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 组成部分。

5.2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按无 (略) 理:

5.2.1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5.2.2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

5.3若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继续进行。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00

7.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

8.报价函递交方式:加盖公司公章的电子版文件,截止日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于递交当日寄送西双版纳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略) (略) 38号)。

9.服务期:签订可研报告编制合同10日内提交合格的教室修缮改装可研报告。(具体开始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10.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教室修缮改装前期经费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合同价款。

11.报名:

11.1本项目无需报名,在规定的报价函递交时间内递交报 价函。

联系人及电话:祖文藻 电话:0691-(略)

手机:(略); 电子邮箱:*@*26.com


第二章 询价须知

1 . 报价函构成:

1.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格式内容要求附后。

1.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应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1.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要求:

2.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2.4报价需注明完成服务的时间。

3.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电子版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邮箱。否则,有可能按无效报价函而被拒绝接收。

4.签订合同

在询价结果公告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服务内容及相关技术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我单位开展所属教室修缮改装工作。

2.其他要求

应向采购人提交通过采购人确认或备案的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1份(电子版)。

第四章 报价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格式

表格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表格相关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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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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