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竞争性遴选公告
锦屏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竞争性遴选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发〔202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90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好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选定一批优质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 (略) 、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遴选计划
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及培训工作实际需求,计划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确保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为5家。
三、遴选条件
(一)黔东南州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2023年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参加遴选;黔东南州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2023年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可参加遴选。
(二)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熟悉省、州、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及“五类人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五)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锦 (略) (锦 (略) (略) 培训服务股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培训机构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人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3个月出具的皆可)、个人征信报告。
④在职工作人员花名册:需附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培训工种及招生计划:需对2025年度培训做详细工作计划,附2023年度年检报告、办学地工种批复文件和各类培训工种相应的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和师资复印件,按照1名理论教师、2名实操老师配比,每个工种需配置3名老师,另附近两年开展培训的情况及部分培训现场照片;
⑥培训管理制度方面: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期间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其他管理办法等;
⑦提供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的工作方案,对应培训工种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表,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培训后就业目标。
⑧属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提供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
以上遴选材料,请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备核)、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公章),所有材料需编辑封面、目录、页码等,并采取胶装的形式规范装订成册。
(二)资格初审
锦 (略) 自收到遴选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参选的培训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予以补充完善,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好的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现场评审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对参加遴选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2:30(星期二)。
2.评审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8楼会议室。
3.培训机构参会人员:提交遴选报名材料培训机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评审方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会人员现场以PPT形式围绕《锦屏县培训机构遴选评分细则》(见附件)内容介绍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
(四)确定培训机构
1.名额设置。根据评审、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选择5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确定为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2.资格审核:将入围职业培训机构名单在锦屏县 (略)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与入围的职业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培训工作业务。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附件:《锦屏县2025年培训机构遴选评分细则》
联系人:龙启松,联系电话:0855-(略)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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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发〔202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90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好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选定一批优质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 (略) 、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遴选计划
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及培训工作实际需求,计划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确保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为5家。
三、遴选条件
(一)黔东南州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2023年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参加遴选;黔东南州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2023年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可参加遴选。
(二)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熟悉省、州、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及“五类人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五)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锦 (略) (锦 (略) (略) 培训服务股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培训机构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人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3个月出具的皆可)、个人征信报告。
④在职工作人员花名册:需附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培训工种及招生计划:需对2025年度培训做详细工作计划,附2023年度年检报告、办学地工种批复文件和各类培训工种相应的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和师资复印件,按照1名理论教师、2名实操老师配比,每个工种需配置3名老师,另附近两年开展培训的情况及部分培训现场照片;
⑥培训管理制度方面: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期间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其他管理办法等;
⑦提供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的工作方案,对应培训工种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表,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培训后就业目标。
⑧属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提供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
以上遴选材料,请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备核)、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公章),所有材料需编辑封面、目录、页码等,并采取胶装的形式规范装订成册。
(二)资格初审
锦 (略) 自收到遴选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参选的培训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予以补充完善,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好的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现场评审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对参加遴选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2:30(星期二)。
2.评审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8楼会议室。
3.培训机构参会人员:提交遴选报名材料培训机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评审方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会人员现场以PPT形式围绕《锦屏县培训机构遴选评分细则》(见附件)内容介绍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
(四)确定培训机构
1.名额设置。根据评审、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选择5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确定为锦屏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2.资格审核:将入围职业培训机构名单在锦屏县 (略)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与入围的职业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培训工作业务。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附件:《锦屏县2025年培训机构遴选评分细则》
联系人:龙启松,联系电话:0855-(略)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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