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保温房水泥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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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保温房水泥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保温房水泥地面工程
项目编号:MLSQ_CQ_2024_S_5256
交易方式:自由竞价
项目地址:


流转期限:-- 至 --
报名起止时间: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30 15: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30 16:0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名称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宗吉
企业性质项目周期10天
农用项目资金性质集体
资金来源

类别:集体 金额:(略).07


采购信息
预算价格(略).07 元(总价)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分期信息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支付3%的质保金。
意向供应方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其他描述1.建设地点: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 2.建设规模:清真寺新建保温彩钢房159平方米,新建水泥地面680平方米、室内新建地面159平方米。 3.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4.质量标准: (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供应商应按我方要求质量、工程量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予 (略) 罚。 5.采购范围: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支付3%的质保金。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 7.工程量清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略)
服务费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供应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自由竞价竞价方式反向竞价
报名起始时间2024-12-20 0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4-12-30 15: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4-12-20 09:00:00竞价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
价款划入账户账户名称: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齐齐哈尔农村 (略) 共和支行
账 号:(略)795
备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 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平台联系电话:0452-(略)
附件下载暂未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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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 (略) 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 (略) 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黑龙江农村产权 (略) 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略)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保温房水泥地面工程
项目编号:MLSQ_CQ_2024_S_5256
交易方式:自由竞价
项目地址:


流转期限:-- 至 --
报名起止时间: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30 15: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30 16:0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名称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宗吉
企业性质项目周期10天
农用项目资金性质集体
资金来源

类别:集体 金额:(略).07


采购信息
预算价格(略).07 元(总价)交易价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分期信息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支付3%的质保金。
意向供应方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其他描述1.建设地点: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清真寺 2.建设规模:清真寺新建保温彩钢房159平方米,新建水泥地面680平方米、室内新建地面159平方米。 3.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4.质量标准: (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供应商应按我方要求质量、工程量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予 (略) 罚。 5.采购范围: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支付3%的质保金。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 7.工程量清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略)
服务费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供应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自由竞价竞价方式反向竞价
报名起始时间2024-12-20 0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4-12-30 15: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4-12-20 09:00:00竞价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
价款划入账户账户名称:梅里斯达 (略) 共和镇永昌回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齐齐哈尔农村 (略) 共和支行
账 号:(略)795
备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 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平台联系电话:045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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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 (略) 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 (略) 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黑龙江农村产权 (略) 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略)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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