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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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有关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效,决定从2025年1月开始举办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专项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和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培训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任务

为需要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相关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操作技能培训。

(三)培训对象

校内人员:机械、汽车和电气相关专业师生;

校外人员:机械、汽车和电气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四)培训形式

分批次、分时间段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的形式。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培训所需的营业执照。

  (二)注册地为中国境内,具有一定培训经验和培训资源,社会认可度高的培训机构。

  (三)具备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遵守培训和教育法律法规。

三、申报所需相关资料

  (一)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证明材料、培训场所证明材料、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与申报工种相关培训方案及保障计划、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表、师资情况介绍。

(三)培训机构六个月内中任何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用于准备工作和运营调配工作,银行存款不低于(略)元人民币,

(五)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六)服务质量承诺书。

按照采购要求,以上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密封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给部门培训项目负责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培训机构遴选程序

根据各部门申报资料,由产教融合中心进行审核并调查复核,学校将择优选定符合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组织开展培训。若参选培训机构只有一家,则采用直接磋商方式确定。若参选培训机构有两家以上,则实行综合评分法评标,按评分就高原则,确定一家中标机构。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6号

联系人:谢求泉

  联系电话:(略)

附件1: 评分标准.doc





关于公开遴选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有关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效,决定从2025年1月开始举办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专项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和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培训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任务

为需要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相关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低压电工证、电焊工证操作技能培训。

(三)培训对象

校内人员:机械、汽车和电气相关专业师生;

校外人员:机械、汽车和电气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四)培训形式

分批次、分时间段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的形式。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培训所需的营业执照。

  (二)注册地为中国境内,具有一定培训经验和培训资源,社会认可度高的培训机构。

  (三)具备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遵守培训和教育法律法规。

三、申报所需相关资料

  (一)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证明材料、培训场所证明材料、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与申报工种相关培训方案及保障计划、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表、师资情况介绍。

(三)培训机构六个月内中任何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用于准备工作和运营调配工作,银行存款不低于(略)元人民币,

(五)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六)服务质量承诺书。

按照采购要求,以上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密封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给部门培训项目负责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培训机构遴选程序

根据各部门申报资料,由产教融合中心进行审核并调查复核,学校将择优选定符合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组织开展培训。若参选培训机构只有一家,则采用直接磋商方式确定。若参选培训机构有两家以上,则实行综合评分法评标,按评分就高原则,确定一家中标机构。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6号

联系人:谢求泉

  联系电话:(略)

附件1: 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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