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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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镇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为沟墩镇林河村、红旗村、丰渔村、新建村、白水塘村的河道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

001

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为沟墩镇林河村、红旗村、丰渔村、新建村、白水塘村的河道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0日8:00至 2024年12月25日18:00(节假日正常)

4.2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6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发包价:#.00(含暂列金40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 (略)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云晖 (略)

地 址:阜宁县沟墩镇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210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游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话:#

2024年12月20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镇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为沟墩镇林河村、红旗村、丰渔村、新建村、白水塘村的河道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

001

沟墩镇(跃进村、丰渔村、林道村、新建村)沟塘回填等水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为沟墩镇林河村、红旗村、丰渔村、新建村、白水塘村的河道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0日8:00至 2024年12月25日18:00(节假日正常)

4.2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6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发包价:#.00(含暂列金40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 (略)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云晖 (略)

地 址:阜宁县沟墩镇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210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游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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