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权属单位已对拟确权项目资产完成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镇宁自治县 (略) 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分析,形成了《镇宁自治县 (略) 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镇宁自治县 (略) 办公室反映。
监督单位:镇宁自治县 (略)
监督电话:0851-#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8楼
镇宁自治县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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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权属单位已对拟确权项目资产完成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镇宁自治县 (略) 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分析,形成了《镇宁自治县 (略) 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镇宁自治县 (略) 办公室反映。
监督单位:镇宁自治县 (略)
监督电话:0851-#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8楼
镇宁自治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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