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Y-12E人工增雨飞机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符合运行需求的机组人员,包括2名飞行员、2名机务人员,提供上述人员执照复印件(飞行人员持有中国 (略) 颁发的飞行执照,具备人工增雨飞行能力与仪表等级,并取得Y12型飞机签注资质;机务人员持有中国 (略) 颁发的航空器维修执照并取得Y12型飞机的维修与放行资质)
★2.供应商承诺近三年无一般及以上通航作业类飞行事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连续从事人工降雨/雪作业5年以上,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4.按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对(略)方的飞机进行执管,包括日常维护、飞机保洁、定检、作业飞行、适航年检、机载任务系统基础维护(检查确认机载任务系统固定良好、外观完整、飞行时设备保护以及(略)方赋予的相关工作)等,确保飞机适航。
★5.负责申请飞行作业任务的使用机场及作业计划的申报;进行航材储备,协调航油的及时供应,不影响正常作业飞行。
★6.承担维修计划内且单价(略)元以下的航材送修/采购费用,垫付超出上述约定范围的维修费用。
★7.承担作业期间的军、民航空管协调及作业机场综合保障费用(机场综合保障费用包含机场使用费、起降费、保障费等)。
★8.负责办理飞机机身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关保费(保额按(略)元计算)。
★9.负责机组人员的保险及(略)方乘机人员投保2座((略)元保额/座)。
★10.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有关责任由(略)方承担。
11.按期完成(略)方每年作业季(一般为4月1日-9月30日,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前后延长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人工增雨作业和其它任务。
12.负责与飞机生产厂家联系,承担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事宜(包括飞行手册、维修手册、飞机设备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及修订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托管期满如(略)(略)双方不进行续约,(略)方必须将飞机及其随机附带的运行技术资料、记录和档案等完整资料交付(略)方。
14.飞机在采购方作业季内年低限飞行时长为120小时。超出120小时后采购方按不超出每小时(略)元付费,具体数额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在采购方作业期外,在确保国家重大保障任务的实施的基础上,供应商应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渠道,保障飞机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作业效益,补偿飞机运营成本,取得的收入如何分配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6.中标后负责办理必备手续,并保证按采购方要求执行人工增雨作业及科学试验任务。
二、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续签年限:本项目可续签一年合同,每年底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是否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服务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达到采购方满意;可经(略)(略)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自飞机托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飞机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基地机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当年10月15日任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续签年限:本项目可续签一年合同,每年底签署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是否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服务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达到采购方满意;可经(略)(略)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 (略) 下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在经营范围其他类中有人工影响天气; (2)供应商须具有Y-12飞机运营经验及由中国 (略) 下发的Y-12飞机国籍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办公楼第八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 (略) 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略) 388 (略) 域气象中心
联系方式:秦鑫 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号
联系方式:沈思思024-(略)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思
电 话: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