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略) (略) 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略) (略) 公务车辆进行更新。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之内,比选人验车;验车确认无误后,中标人向比选人开具全部车辆单台车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所购车辆合同的全款(裸车);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手续,比选人接收车辆后视为该购销车辆项目全部完成。

2.3 清单及限价: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清单数量并非实际需求或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本项目比 (略) (略) ,中标后由比选人和比选人下属车辆所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子合同、分别付款及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须包含汽车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能够承担汽车售后供货,交付车辆时一并交付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满足相应车辆要求的原厂家质保卡(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不需提供。

3.4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 (略) 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 (略)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 (略) 罚期内的, (略) 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略) 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2)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 (略)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 (略) 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 (略) 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不得存在(5)-(12)项情况: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 (略) 县)有关行 (略) 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略) 罚, (略) 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0日起可自行在重 (略) (略) 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 (略) 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 (略)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 供应商。

4.2 此项目将在重 (略)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 (略) (略) 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扫描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 (略) (略) A301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 (略) (略)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23-*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略) (略) 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略) (略) 公务车辆进行更新。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之内,比选人验车;验车确认无误后,中标人向比选人开具全部车辆单台车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所购车辆合同的全款(裸车);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手续,比选人接收车辆后视为该购销车辆项目全部完成。

2.3 清单及限价: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清单数量并非实际需求或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本项目比 (略) (略) ,中标后由比选人和比选人下属车辆所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子合同、分别付款及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须包含汽车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能够承担汽车售后供货,交付车辆时一并交付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满足相应车辆要求的原厂家质保卡(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不需提供。

3.4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 (略) 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 (略)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 (略) 罚期内的, (略) 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略) 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2)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 (略)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 (略) 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 (略) 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不得存在(5)-(12)项情况: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 (略) 县)有关行 (略) 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略) 罚, (略) 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0日起可自行在重 (略) (略) 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 (略) 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 (略)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 供应商。

4.2 此项目将在重 (略)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 (略) (略) 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扫描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 (略) (略) A301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 (略) (略)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2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