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JSZC-#-HWZX-G2024-08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3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4-0859
项目名称: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预算金额: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元
采购需求:
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危废鉴别工作,鉴别工作后10个工作日 (略) 置方案编制工作,处置工程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至少1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5-01-13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00)前。
2、2024年12月2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2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 (略) (略)
质疑接收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略) 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4##d-f2b8f8dab78b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利国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利国镇政府
联系人: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蒋百麒、毛玲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百麒、毛玲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JSZC-#-HWZX-G2024-08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3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4-0859
项目名称: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预算金额: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元
采购需求:
利国镇西马山固废危废鉴定、处置方案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危废鉴别工作,鉴别工作后10个工作日 (略) 置方案编制工作,处置工程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至少1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5-01-13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0:00)前。
2、2024年12月2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2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 (略) (略)
质疑接收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略) 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4##d-f2b8f8dab78b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利国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利国镇政府
联系人: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蒋百麒、毛玲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百麒、毛玲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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