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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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略) 大数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由四川 (略) 中标建设完成并运行维护至今,平台系统知识产权由采购人和四川 (略) 共有。 (略) 众多政务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略) 政务数据交换的核心枢纽,技术架构非常复杂,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健壮性以及服务响应的实时性要求极高。 本次采购 (略) (略) 2025年度系统运维及系统业务升级优化和数据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涵盖系统日常运维、根据国家、省、市最新要求 (略) 州实际情况, (略) 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挂接政务目录、根据上级部门的适时政策调整对系统进行业务扩展优化、升级并完善各功能模块、适时修复潜在的系统安全漏洞、数据开放门户及共享门户的界面设计更新,提供后期“一网通办”、“数据要素”、政 (略) 运维技术支撑服务。 (略) 系统的技术架构、源代码以及数据模型等核心技术要素具有高度依赖,如果更换供应商,由于对原有系统不熟悉,系统服务响应的实时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商业保护的原因,涉及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扩展、安全修复等业务的开展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原平台系统的建设方有整个系统的核心技术要素并拥有完整的掌控能力,对历史业务数据资源以及相应的数据模型、数据规范、平台工具等具有最大的熟悉程度。可以从技术和业务角度保障系统服务的实时时效性。 同时为保证核心业务系统的统一性、兼容性、安全性、稳定性及相关数据的保密性,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略) 的原建方四川 (略) 作为本次项目服务供应商,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凡是采购:(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四川 (略) 为单一来源供应商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6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8.(略)元/年。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待采购人资金来源落实后,在合同到期30日前开展次年合同续签工作且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合同生效。第一年度服务期限:2025年1月10日(起)——2026年1月9日(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 (略) 199号

联系电话: 0833-(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段6 (略) (略)

联系电话: 0833-(略)

六、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全-上网.pdf


(略) 大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略) 大数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由四川 (略) 中标建设完成并运行维护至今,平台系统知识产权由采购人和四川 (略) 共有。 (略) 众多政务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略) 政务数据交换的核心枢纽,技术架构非常复杂,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健壮性以及服务响应的实时性要求极高。 本次采购 (略) (略) 2025年度系统运维及系统业务升级优化和数据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涵盖系统日常运维、根据国家、省、市最新要求 (略) 州实际情况, (略) 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挂接政务目录、根据上级部门的适时政策调整对系统进行业务扩展优化、升级并完善各功能模块、适时修复潜在的系统安全漏洞、数据开放门户及共享门户的界面设计更新,提供后期“一网通办”、“数据要素”、政 (略) 运维技术支撑服务。 (略) 系统的技术架构、源代码以及数据模型等核心技术要素具有高度依赖,如果更换供应商,由于对原有系统不熟悉,系统服务响应的实时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商业保护的原因,涉及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扩展、安全修复等业务的开展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原平台系统的建设方有整个系统的核心技术要素并拥有完整的掌控能力,对历史业务数据资源以及相应的数据模型、数据规范、平台工具等具有最大的熟悉程度。可以从技术和业务角度保障系统服务的实时时效性。 同时为保证核心业务系统的统一性、兼容性、安全性、稳定性及相关数据的保密性,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略) 的原建方四川 (略) 作为本次项目服务供应商, (略) (略) 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凡是采购:(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四川 (略) 为单一来源供应商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6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8.(略)元/年。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待采购人资金来源落实后,在合同到期30日前开展次年合同续签工作且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合同生效。第一年度服务期限:2025年1月10日(起)——2026年1月9日(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 (略) 199号

联系电话: 0833-(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段6 (略) (略)

联系电话: 0833-(略)

六、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全-上网.pdf


(略) 大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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