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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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略) 康泰 (略) :

  2020年1月2日,我局与你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B*),将一宗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新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位于猪古岭(土名)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5月2日之前开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向你单位作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316号)。根据《闲 (略) 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所涉宗地采 (略) 置措施: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 (略) 置不服的,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略) 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林文冲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7号

  博罗县 (略)

  2024年12月20日

(略) 康泰 (略) :

  2020年1月2日,我局与你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B*),将一宗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新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位于猪古岭(土名)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5月2日之前开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向你单位作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316号)。根据《闲 (略) 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所涉宗地采 (略) 置措施: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 (略) 置不服的,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略) 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林文冲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7号

  博罗县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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