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防颗粒物口罩
陕西 (略) 年度防颗粒物口罩谈判公告
编号(132-#LGS076)
项目 (略) :陕西省, (略) ,龙门镇
陕西 (略) (简称“龙钢公司”)对其年度防颗粒物口罩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 订单数量 单位 执行标准 备 注
1 防颗粒物口罩 见技术要求 700,000 个 # 分批回货
执行标准:口罩应为符合国家标准#《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相关规定的国产品牌。
口罩类型及防护等级
1.类型:应为随弃式口罩,即口罩使用后应一次性抛弃,不可重复使用。佩戴方式为耳带式,不带呼吸阀。
2.防护等级:颗粒物防护口罩的过滤效率至少应达到KN95级别,即对于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95%。
外观与结构
1.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变形等缺陷。
2.口罩佩戴应方便、舒适,应配有可调节的鼻夹,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料,便于根据不同使用者的鼻型进行调节,确保口罩与脸部的紧密贴合,防止泄漏。
3.口罩应具备耳带固定装置。耳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佩戴和使用过程中不会断裂或松脱。耳带应采用柔软、弹性好的材料,避免对耳朵造成过度压迫和不适。
4.口罩的边缘应光滑,无锐角和毛刺,避免对脸部皮肤造成刺激和损伤。
材料要求
1.口罩的外层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磨损性和耐污性,能够有效阻挡较大颗粒物的侵入。
2.中间过滤层应采用高效的滤材,确保对颗粒物的高过滤效率。滤材应具备低呼吸阻力特性,以保证使用者在佩戴口罩时能够顺畅呼吸。
3.口罩的内层(即与脸部接触的一层)应采用亲肤、柔软、吸湿的材料,如无纺布等,以提高佩戴的舒适性,减少因长时间佩戴而产生的皮肤过敏和不适现象。
呼吸阻力
1.口罩在吸气和呼气时的呼吸阻力应符合#标准要求。
2.吸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吸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3.呼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呼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密合性
1.口罩应具备良好的脸部密合性。当使用者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佩戴口罩后,通过适合性检验(如定性适合性检验或定量适合性检验),口罩应能有效防止外部颗粒物从口罩与脸部 (略) 进入。
2.应提供适合性检验方法的指导和相关工具(如定性适合性检验的苦味剂或定量适合性检验的仪器等),以帮助使用者确认口罩是否与脸部密合良好。
标识与包装
1.标识:每个口罩(包装)上都应清晰、永久性地标示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及商标。 执行标准编号(GB 2626 - 2019)。
防护等级(如 KN95)。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使用说明,包括佩戴方法、注意事项等。
2.包装
2.1口罩包装应采用2个/袋,以保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潮、防尘性能。
2.2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保质期
口罩自生产之日起,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温度 - 20℃~ +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保质期应不少于 3 年。
检测报告
1.供应商应提供所供口罩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应为采购日期前一年内。
2.检测报告应涵盖本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所有关键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密合性等。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代理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防颗粒物口罩销售业绩3份(业绩以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为准,若为代理商,则提供的合同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授权厂家的防颗粒物口罩),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信誉要求:
(1) (略) 场 (略)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 (略) 、 (略) 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本项目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 (略) (略) 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略) 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preview=true&loginTemplateId=541
四、样品提供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单位, (略) 招标办通知后,按照防颗粒物口罩技术要求,提供防颗粒物口罩(至少200个)。
注:1.未在规定时间收到样品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2.只可提供自产或代理品牌(具备授权书)样品。
3.若提供样品经我方鉴定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样品不合格,取消该样品评审资格。
4.口罩样品在评审环节由我方职工代表试用,不予退还。
5.本次样品作为成交单位供货的验收标准。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收货地址: (略) 龙门镇陕西 (略) 供销中心
样品提供截至时间:2025年1月2日17:00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待定
递交方式: (略) 电子文件递交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其他
交货期/工期/承包期:合同签订后接#方通知后,#方7个工作 (略) (根据我公司需求分批回货)。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 (略)
地址:陕西省, (略) ,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3-#
监督邮箱:*@*63.com
陕西 (略) 年度防颗粒物口罩谈判公告
编号(132-#LGS076)
项目 (略) :陕西省, (略) ,龙门镇
陕西 (略) (简称“龙钢公司”)对其年度防颗粒物口罩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 订单数量 单位 执行标准 备 注
1 防颗粒物口罩 见技术要求 700,000 个 # 分批回货
执行标准:口罩应为符合国家标准#《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相关规定的国产品牌。
口罩类型及防护等级
1.类型:应为随弃式口罩,即口罩使用后应一次性抛弃,不可重复使用。佩戴方式为耳带式,不带呼吸阀。
2.防护等级:颗粒物防护口罩的过滤效率至少应达到KN95级别,即对于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95%。
外观与结构
1.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变形等缺陷。
2.口罩佩戴应方便、舒适,应配有可调节的鼻夹,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料,便于根据不同使用者的鼻型进行调节,确保口罩与脸部的紧密贴合,防止泄漏。
3.口罩应具备耳带固定装置。耳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佩戴和使用过程中不会断裂或松脱。耳带应采用柔软、弹性好的材料,避免对耳朵造成过度压迫和不适。
4.口罩的边缘应光滑,无锐角和毛刺,避免对脸部皮肤造成刺激和损伤。
材料要求
1.口罩的外层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磨损性和耐污性,能够有效阻挡较大颗粒物的侵入。
2.中间过滤层应采用高效的滤材,确保对颗粒物的高过滤效率。滤材应具备低呼吸阻力特性,以保证使用者在佩戴口罩时能够顺畅呼吸。
3.口罩的内层(即与脸部接触的一层)应采用亲肤、柔软、吸湿的材料,如无纺布等,以提高佩戴的舒适性,减少因长时间佩戴而产生的皮肤过敏和不适现象。
呼吸阻力
1.口罩在吸气和呼气时的呼吸阻力应符合#标准要求。
2.吸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吸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3.呼气阻力:在规定的测试流量下,呼气阻力应不超过210Pa。
密合性
1.口罩应具备良好的脸部密合性。当使用者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佩戴口罩后,通过适合性检验(如定性适合性检验或定量适合性检验),口罩应能有效防止外部颗粒物从口罩与脸部 (略) 进入。
2.应提供适合性检验方法的指导和相关工具(如定性适合性检验的苦味剂或定量适合性检验的仪器等),以帮助使用者确认口罩是否与脸部密合良好。
标识与包装
1.标识:每个口罩(包装)上都应清晰、永久性地标示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及商标。 执行标准编号(GB 2626 - 2019)。
防护等级(如 KN95)。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使用说明,包括佩戴方法、注意事项等。
2.包装
2.1口罩包装应采用2个/袋,以保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潮、防尘性能。
2.2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保质期
口罩自生产之日起,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温度 - 20℃~ +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保质期应不少于 3 年。
检测报告
1.供应商应提供所供口罩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应为采购日期前一年内。
2.检测报告应涵盖本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所有关键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密合性等。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代理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防颗粒物口罩销售业绩3份(业绩以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为准,若为代理商,则提供的合同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授权厂家的防颗粒物口罩),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信誉要求:
(1) (略) 场 (略)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 (略) 、 (略) 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本项目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 (略) (略) 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略) 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preview=true&loginTemplateId=541
四、样品提供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单位, (略) 招标办通知后,按照防颗粒物口罩技术要求,提供防颗粒物口罩(至少200个)。
注:1.未在规定时间收到样品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2.只可提供自产或代理品牌(具备授权书)样品。
3.若提供样品经我方鉴定不符合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样品不合格,取消该样品评审资格。
4.口罩样品在评审环节由我方职工代表试用,不予退还。
5.本次样品作为成交单位供货的验收标准。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收货地址: (略) 龙门镇陕西 (略) 供销中心
样品提供截至时间:2025年1月2日17:00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待定
递交方式: (略) 电子文件递交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其他
交货期/工期/承包期:合同签订后接#方通知后,#方7个工作 (略) (根据我公司需求分批回货)。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 (略)
地址:陕西省, (略) ,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 (略)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3-#
监督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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