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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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8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2: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3: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4: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5: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6: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7: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8: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9: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需提供消毒产品有效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中 (略) 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 (略)

地址: (略) (略) 193号

联系方式:0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833-*

四川兴 (略)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8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2: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3: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4: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5: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6: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7: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8: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9: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需提供消毒产品有效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中 (略) 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 (略)

地址: (略) (略) 193号

联系方式:0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833-*

四川兴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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