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合东卫职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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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合东卫职罚〔2024〕3号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略) 罚决定书

第1页共2页

文号:合东卫职罚〔2024〕3号

被处罚人:肥东康健综合门诊部;地址:肥东县撮镇镇 (略) 幸福家园东风大

道107、108号;主要负责人:张*红,性别:女, 民族:汉族, 社会

信用代码:*MA2U4UPD73(1-1);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放射工作人员吴成新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以上事实有1.2024年11月1日《现场笔录》(编号:*-1)1份1页;

2.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询问笔录》各1份1页;3.图片资料2页4张;4.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1份;5.2024年11月1日《营业执照》副本、《放射诊疗许可证》经营者张*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页为证。

你单位一、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1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检测;二、放射工作人员吴成新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擅自执业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安徽省卫生健 (略) 罚裁量权基准》七、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类,序号9、处罚阶次1以及裁量情形与后果、处罚标准:具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项或第六项情形,或同时存在除第五、六项情形以外的其他两项或以上行为,给 (略) 罚。

综上所述,本机关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给你下达《 (略) 罚事先告知书》,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现决定予给于你单位1、警告,2、罚款9000元 (略)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略) 罚决定书

第2页共2页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单》缴至就近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肥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肥 (略) 起诉,但不得停止 (略) 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 (略) 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 12月18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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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略) 罚决定书

第1页共2页

文号:合东卫职罚〔2024〕3号

被处罚人:肥东康健综合门诊部;地址:肥东县撮镇镇 (略) 幸福家园东风大

道107、108号;主要负责人:张*红,性别:女, 民族:汉族, 社会

信用代码:*MA2U4UPD73(1-1);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放射工作人员吴成新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以上事实有1.2024年11月1日《现场笔录》(编号:*-1)1份1页;

2.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询问笔录》各1份1页;3.图片资料2页4张;4.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1份;5.2024年11月1日《营业执照》副本、《放射诊疗许可证》经营者张*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页为证。

你单位一、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1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检测;二、放射工作人员吴成新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擅自执业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安徽省卫生健 (略) 罚裁量权基准》七、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类,序号9、处罚阶次1以及裁量情形与后果、处罚标准:具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项或第六项情形,或同时存在除第五、六项情形以外的其他两项或以上行为,给 (略) 罚。

综上所述,本机关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给你下达《 (略) 罚事先告知书》,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现决定予给于你单位1、警告,2、罚款9000元 (略)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略) 罚决定书

第2页共2页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单》缴至就近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肥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肥 (略) 起诉,但不得停止 (略) 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 (略) 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 12月18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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