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部循环治疗仪、智能身心反馈系统团体版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脑部循环治疗仪、智能身心反馈系统团体版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包括练习系统(团体版)、脑部循环治疗仪、智能身心反馈系统团体版、认知行为治疗系统、团体活动器材套装、呐喊宣泄仪、击打宣泄套装等7项物资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略) (略)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59.(略)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59.(略)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脑部循环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描述)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脑部循环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申领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描述)。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军、潘炳衡、孔伟
办公电话:010-(略)、(略)
移动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 (略) (略) 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略)/95
(略) 址下载附件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脑部循环治疗仪、智能身心反馈系统团体版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包括练习系统(团体版)、脑部循环治疗仪、智能身心反馈系统团体版、认知行为治疗系统、团体活动器材套装、呐喊宣泄仪、击打宣泄套装等7项物资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略) (略)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59.(略)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59.(略)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脑部循环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描述)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脑部循环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申领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描述)。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军、潘炳衡、孔伟
办公电话:010-(略)、(略)
移动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 (略) (略) 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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