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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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 (略) 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略)-03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奶(不含乳糖)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氨基酸配方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三

标项名称: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四

标项名称:增稠组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或生产范围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或生产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恩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略)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磊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略)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略)、(略)

预算金额未达(略)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 (略) 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略)-03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特殊膳食(低幼配方粉类和增稠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奶(不含乳糖)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氨基酸配方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三

标项名称: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标项四

标项名称:增稠组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或生产范围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或生产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恩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略)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磊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略)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略)、(略)

预算金额未达(略)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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