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
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
关于欧 (略) 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略) 《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欧 (略) | ||
项目简介 | 宝山基地二炼钢现有3座250t转炉,2021年完成了转炉炉别基础自动化及传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为进一步提升智慧制造能力,在4#、5#、6#转炉炉后新增3套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本项 (略) 域的机器人应用由宝钢工程负责集成。宝钢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在宝山、东山、青山等基地 (略) 域内实施过多次机器人设备集成改造,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如:用于RH精炼测温取样破渣枪的刮渣器专利ZL(略).9,探头试样自动提取装置专利ZL(略).0等)。 本项目由宝钢工程承担,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有效加快项目推进。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 (略)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龚辉(略)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略) |
关于欧 (略) 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略) 《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二炼钢转炉智能产线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欧 (略) | ||
项目简介 | 宝山基地二炼钢现有3座250t转炉,2021年完成了转炉炉别基础自动化及传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为进一步提升智慧制造能力,在4#、5#、6#转炉炉后新增3套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本项 (略) 域的机器人应用由宝钢工程负责集成。宝钢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在宝山、东山、青山等基地 (略) 域内实施过多次机器人设备集成改造,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如:用于RH精炼测温取样破渣枪的刮渣器专利ZL(略).9,探头试样自动提取装置专利ZL(略).0等)。 本项目由宝钢工程承担,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有效加快项目推进。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 (略)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龚辉(略)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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