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小区智能安防设施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 ||
(略) 域 | 泰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09: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女士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8-*/* |
项目概况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明招[XJ]*
项目名称: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保证金 |
1 | A*视频监控设备 |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9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或其上级机构)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或其上级机构)具有有线广播 (略) 络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方式:微信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地址: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联系方式:小张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 ||
(略) 域 | 泰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09: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女士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8-*/* |
项目概况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明招[XJ]*
项目名称: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保证金 |
1 | A*视频监控设备 | (略) 智能安防设施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9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或其上级机构)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或其上级机构)具有有线广播 (略) 络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方式:微信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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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地址: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联系方式:小张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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